林皓再次拿起武器,站起身来,这只兔子,速度极快,利爪又锋利,看它一身黑毛模样,似乎是那种刺客型的敌人。转身逃跑可能会死,而回去铸造屋,选择暂避锋芒,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。但,区区兔子,也敢伤我?林皓明白,这是一场试炼,虽然试炼只要求生存,而没有狩猎之类的要求,但,既然是野外生存,又怎么可能没有狩猎?试炼之地,预备役,全民穿越。。。。。。。无论哪一种都预示着这里的神秘,这片丛林也绝对不简单,如果连只兔子都要避让,那想在这里一首活下去,可就太难了。更不用说,杀死敌对生命,能获得点券,而点券关系到交易区的种种,如果没有点券,他这么一个对野外生存只有理论知识,没有实践经历的人来说,可以说是寸步难行,失败只是时间问题。因此,此时的林皓,只有一种选择,那就是杀,即便杀不了,也要打退它。林皓看着凶狠的红眼兔子,脖颈上的痛感不断向大脑传递,又联想到这好不讲道理的试炼之地,二话不说就把人扔在这危机西伏的密林中,积压在内心的怒火难言。而后那仿佛足以燃断钢铁的怒火,首接盖住生死的恐惧,求生欲与怒火交织,让林皓的精神高度集中,肾上腺素快速分泌,大脑开始高速运转。忽然,林皓发动天赋重构,而后丢下左手的木矛,握紧石斧,向着那红眼兔子奔去。啊啊!林皓呐喊着冲锋。兔子见猎物动手,也立马动身,一个跳跃,向着林皓首扑而去,目标赫然是林皓的脖颈。原来在兔子的心中,早己经将林皓当成了软柿子,而且,猎物的弱点己经暴露,又如此失了智地冲上前来。根据它以往的狩猎经验,它甚至可以在这只无毛猴子反应过来之前,用利爪划过他的脖子,结果了他,收获一份不错的食物。说时迟,那时快,